第八条

已废止

心理卫生的行业协会是特区心理卫生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自律组织,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卫生行业服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鼓励心理卫生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加入心理卫生的行业协会。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