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心理卫生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一条已废止心理咨询机构在开业或者备案事项发生变更后三十日内未向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一万元罚款。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