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无偿献血条例第十一条已修改采供血机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采供血的标准和技术规范。禁止采供血机构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采集、提供临床用血。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