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条例/第四章 服务保障与交流合作第四十四条有效鼓励和支持文化企业依法从事与国内外的交流合作业务,开展生产、经营、展销和商业演出等活动。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5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