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已修改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经审批获准的公务活动,可以委托旅行社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项。

前款规定的旅行社,应当通过招标方式确定。

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