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第九条已废止森林公园的建设,应当符合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公园及其外围的建设必须与景观相协调。不得兴建破坏景观、妨碍游览、污染环境的工程设施。鼓励国内外单位和个人投资在森林公园内进行项目建设。建设项目的定点和设计方案,必须报经林业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并按照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批。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