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已废止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