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第二十一条有效开发区每年从可支配收益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扶持高新技术和高新技术产业的研究、开发,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 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