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部门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河北省防震减灾条例
/
第二章 地震监测预报
第二十条
已修改
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全省地震烈度速报系统,并保障其正常运行。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十九条
回到全文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