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第六条有效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森林资源的总体状况,制定全市森林公园发展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