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森林公园的门票和服务收费标准,按照价格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

森林公园经营机构应当从旅游经营收入中提取不低于10%的比例用于森林资源的培育和保护。 

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