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第十三条已废止新闻、教育、文化、出版等单位应当运用多种形式,宣传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进行舆论监督。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