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城市水土保持条例/第二章 预防第十六条有效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