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轨道交通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九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