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已修改

市、区政府在不影响原规划功能的前提下,根据市政府全民健身计划和市民健身活动的需要,可以在市政公园、社区依照有关设置标准建设体育场、体育馆等健身设施。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