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第二条已修改本省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及树叶、荒草等,逐步建立秸秆收集储运利用体系。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6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