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已修改

市和区县(自治县)标准化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跟踪研究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以及本市产品主要出口国家和地区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为中小企业无偿提供信息服务。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