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已废止

市级预算安排的农业、教育、科技、社会保障预算资金的调减,以及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决议中提出的其他支出预算的调整,必须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

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