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九条已修改在自治县行政区域内勘查或者开采矿产资源的,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持登记管理机关所要求的资料依法申请登记,取得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或者采矿许可证。已取得勘查许可证或者采矿许可证的,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勘查或者采矿。因特殊情况申请延期的,应当依法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期登记手续。地方法规 ·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8年8月5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