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三条已修改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工作,根据自治县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状况,依法编制矿产资源规划。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应当符合自治县矿产资源规划。地方法规 ·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8年8月5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