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修改

为加强自治县矿产资源的保护与管理,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保障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自治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8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