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回族自治县畜牧业条例/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第三十三条有效当事人对依据本条例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地方法规 · 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