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已废止

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检举烟草专卖违法案件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案值5%-15%的奖励,同时对举报信息予以保密。

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