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废止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检举烟草专卖违法案件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案值5%-15%的奖励,同时对举报信息予以保密。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