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已废止

设立职业学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符合条件的教师;

(三)有达到规定标准的教学基础设施和满足教学需要的设备;

(四)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