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第三章 献血第十三条有效公民无偿献血后,血站工作人员应当告知其献血数量并发给《无偿献血证》。禁止伪造、涂改、转让、出租、出借和冒用《无偿献血证》。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