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实施农村现代远程教育,推动教育资源向农村和边远地区倾斜,建立和 完善优秀教师向农村学校和师资力量薄弱学校流动的机制,落实国家和本省对经济困难家庭学生的资助政策,保证经济困难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以及残疾适龄儿 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