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已废止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移动或破坏云冈石窟保护界碑的,由公安部门或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赔偿损失,对违法单位和个人分别处以二万元以下和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