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满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三章 勘查与开采第二十四条已修改集体和个体矿山企业应当建立月、季、年度开采量、损失量及保有储量台帐,定期向企业主管部门和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呈报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地方法规 ·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