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关圣文化建筑群保护条例第十一条有效在关圣文化建筑群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进行燃放孔明灯、排放废水废气废渣、损毁古树名木、栽植未经检疫的树(草)种等影响文物安全和环境的活动。地方法规 · 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