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科技风险投资促进条例/第五章 鼓励与扶持第三十四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制定具体措施,支持发展科技风险投资。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7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