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科技风险投资促进条例/第四章 科技风险投资中介服务第三十二条有效鼓励中介服务机构与其他市场主体依法设立信用担保机构,可以为科技风险投资机构及科技型创业企业提供以融资担保为主的信用担保。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7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