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鼓励中介服务机构与其他市场主体依法设立信用担保机构,可以为科技风险投资机构及科技型创业企业提供以融资担保为主的信用担保。

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