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本条例所称科技风险投资即科技创业投资,是指向科技型创业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期所投资企业发育成熟或者相对成熟后主要通过股权转让获得资本增值收益的投资方式。

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