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科技风险投资促进条例/第三章 科技风险投资专项资金第二十七条有效专项资金由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方式进行管理,接受市财政部门的监督。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7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