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办法/第二章 学校国防教育第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将国防教育列入工作计划,加强对学校国防教育的组织、指导、监督和考核评估。驻地军事机关和人民防空部门应当协助学校开展国防教育,为学校开展国防教育派出教员、提供场地和相关器材。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