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已废止

地区之间、单位之间、个人之间、单位与个人之间发生水事纠纷,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解决。

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处理水事纠纷时,有权采取临时处置措施,有关各方或者当事人必须服从。

地方法规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