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自治条例/第四章 经济建设第二十四条已修改自治旗的自治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草原、山林、矿藏、沼泽、水域和野生动植物等自然资源。严禁毁林、毁草开荒,严禁乱占、滥用土地,严禁非法采矿,严禁非法猎捕。自治旗的自治机关根据自治旗经济发展的需要,对可以由本地方开发的自然资源优先合理开发利用。地方法规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