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民合作社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民合作社设立、运行以及对农民合作社指导、扶持、服务等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