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章 城乡建设第二十五条有效自治州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城乡规划区内以及规划区外的主干道、旅游线路上合理规划、建设公共厕所、候车亭、招呼站和停车场;应当依法合理规划、建设应急避险场所。地方法规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