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全民健身条例/第三章 全民健身设施第十六条有效全民健身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当明确管理单位和管理人员,负责设施的日常运行和维护管理。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应当自公共体育设施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该设施的名称、地址、服务项目等内容报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备案。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