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已废止

自治县地方公路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

地方公路建设工程竣工后,由自治县人民政府会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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