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志愿者组织在组织志愿服务活动时,应当进行安全教育,并为发生意外伤害的志愿者提供必要的援助。

接受志愿服务的组织和个人,有义务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隐患做必要的告知、说明,并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安全、卫生保障措施。

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