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第六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负责本级人民政府应急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分析、综合协调、督查指导等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卫生、公安等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确定相应机构或者工作人员,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