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自主创新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自主创新的促进行为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自主创新,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或者专有技术,实现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应用的活动。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