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档案与文件收集利用条例第二十七条已废止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公共档案馆、文件中心以档案、文件未公开为理由拒绝提供利用有异议的,有权向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申诉。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