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档案与文件收集利用条例第十九条已废止国有企业由于兼并、破产、出售、股份制改造或者实行承包租赁等原因,资产或者产权发生变动时,其档案处置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对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归属和流向提出异议的,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