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已废止

自治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工作,实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指导方针,确保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的真实性和整体性,防止对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误解、歪曲或者滥用,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得到确认、尊重或弘扬。

地方法规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