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农村公路条例/第五章 资金和使用第三十八条有效凡列入自治州以上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的项目,自治州、县级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和设计要求安排资金,并与上级安排的定额补助资金同步到位,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标准。地方法规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