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农村公路条例/第三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九条有效铺筑沥青或水泥混凝土路面的农村公路及中型以上桥梁、隧道建设项目实行质量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证金制度。质量缺陷责任期为验收合格后一年,质量保证金为施工合同工程款总额的百分之五。质量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缺陷或者质量缺陷得到有效处置后,质量保证金应当返还施工单位。地方法规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