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水土保持条例/第五章 罚则第三十五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侵占与破坏水土保持设施、试验基地、种植的林草和其他治理成果的,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责令限期退还或照价赔偿,另可按赔偿额的百分之三十处以罚款。地方法规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