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中小学校用地保护条例第八条有效中小学校用地周边地区的各类新建项目,应当按照规划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控制高度和与学校界址的间距。邻近校园的高层建筑的外装修,不得影响中小学校正常教学和危及师生安全。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